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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洛特的日記 第一章 Everythings Start from here(一切從這裡開始)

X年  X月 X日 心情 亂 天氣 晴
「夏洛特,夏洛特!妳好了沒呀?」
「還沒啦!」我望著滿衣櫃的衣服,名牌、名牌、還是名牌。愛馬仕的圍巾、潘朵拉的手鏈、香奈兒的裙子、蘋果的手機、電腦(不得不承認,真的很好用)、 平板 ………你想得出來,我就能拿給你看。我的房間就是高級名牌服飾店的迷你版,你要是喜歡你一定能在我的房間裡耗上好幾個小時,甚至好幾天。

可偏偏,我從沒喜歡過這些衣服。我喜歡破破的帆布鞋、被我染色了的牛仔褲和印有『Marvel』字樣的T—Shirt。那穿起來才舒服,才自由,才叫『衣服』好嗎?不像那些名牌,穿上去跟戴枷鎖一樣「夏洛特,不准去足球場上,妳會弄髒那件2000美元的愛迪達T—Shirt」「夏洛特,別碰油畫顏料,妳知道那顆潘朵拉的Charm多貴嗎?」「夏洛特………………」Brah,Brah,Brah,煩死了。學校的同學,當然開口閉口都是名牌服飾,名牌名牌名牌,這就是有錢人的生活,身上穿的加起來沒有超過5000美元,你就不在我們的小圈圈裡。幸好,我的品味在學校不算太差,所以贏得了一個『芭比娃娃』的稱號,意思就是我穿什麼都好看又很會搭配,是標準的Model。

但有這些又怎樣?我早就厭煩了,說我是個屁孩吧!

「夏洛特,妳是衣服配不好還是怎樣,快點下來!梅阿姨快來了!」
「I'm coming!!!!!」我隨手抓起一件裙子,胡亂套了上去,化化妝,完成!大家心中的芭比娃娃來啦!
「我很抱歉我遲到了」
「拜託妳下次快一點」
叮咚!
「夏洛特~我的小女孩~好久不見啊!」
「梅阿姨,我也很高興見到妳,但我不是小女孩了。」
「抱歉,親愛的。這袋是要給妳的,打開來看看喜不喜歡啊?」我伸手接過袋子,向她道謝後,俐落的拆開那一層又一層的包裝袋。我差點鬆手把袋子掉下去,因為裡面不是名牌,是二手衣店的牛仔褲和皮外套!以前從來沒有人會送我這種東西,都說努力存錢(這不成問題,我零用錢很多)加偷渡(我媽看到會沒收)進來的呢!

梅阿姨透過她和爸媽聊天的空檔,對我眨眨眼。我也對她做了同樣的暗號。
「媽!我要去同學家喝下午茶,我走囉!」
「行!慢走啊!親愛的!」媽等等一定是喝到爛醉,她一定等不及我出門了!因為她才不希望我看到這種場面呢!
我跑進車庫,拿起我的背包,跳上我們家的高級轎車,對司機說:
「貝克街221C」
~~~~~~~~~~~~~~~~~~
我從轎車上跳下來,走到門口,按了按門鈴,一位年輕女孩跑來應門:
「噢!夏洛特,我還在想妳什麼時候才會來呢!」
這是我在學校最好的朋友貝絲·葛瑞斯。她爸媽派波·麥克林和傑生·葛瑞斯在學校可是鼎鼎有名的大人物,捐了超多錢。不過職業是什麼沒人知道。
「他們不在嗎?」
儘管我知道這個問題問了答案也只有一個。
「去工作啦!妳要的東西我幫妳做好了,要看嗎?」
「好啊!」我興奮地點頭。貝絲有個很強的才藝,她會打獵。我講的打獵,可不是一般坐著車子、拿著槍射熊或母鹿了那種有錢人的社交活動喔!而是用弓和箭徒步在森林裡射雉雞的那種。貝絲不但超準,而且還會設置各式各樣的陷阱,她甚至還會荒野求生呢!
「給妳囉!」
我打開那個用鹿皮製成的袋子,裡面裝著那把漂亮的弓,漆白色的弓身配上本身的木頭香味,平凡中帶點優雅。
「好漂亮,妳太強了!」
「哪裡,就當成恭喜妳終於能拉大弓的禮物囉!」
我換完衣服後(哪有人穿著香奈兒在射箭?)和貝絲迫不及待的跑到靶場去,想試試它的能耐。
咻~啪!
「不錯喔!夏洛特,妳真的是天生的獵女,很會射箭又這麼討厭男生。」
「阿蒂蜜絲女神和獵女又不存在,貝絲。那是幾千年前人們創做的神話故事。」
我頭一次發現,平常會立刻回應的貝絲這次卻安安靜靜,沒有說話。
「不是嗎?」
「嗯…………也許吧!」她拉開手上的弓,露出衣角下一個尖尖的銀色物體。當時的我沒有多想,我們倆安安靜靜地繼續練習。不知過了多久,貝絲終於開口了:
「我們去星巴克買星冰樂來喝吧!」
「好啊!」我們收起箭袋,放在地上。
「帶著它。」貝絲突然很嚴肅的對著我說。
「為什麼?」
「帶著,別問!妳的時間快到了!」
「時間?什麼時間?什麼東西快…………」
貝絲不等我問完就拉著我、我的箭袋和我們倆的背包(不知她從哪裡變出來的?剛才明明都放在最前頭的客廳啊!)衝出靶場旁的小門外。
~~~~~~~~~~~~~~~~~~
「所以,妳要跟我解釋了嗎?」
「對不起,夏洛特。我沒辦法跟妳解釋。這很複雜。」
「那妳能說說我們在等什麼嗎?」
「馬車。馬車或怪物。」
「什麼?」
「夏洛特,妳對希臘神話了解多少?」
「簡單的我知道。可是他們不是只是神話故事而已嗎?」
「 他們不是只是神話故事而已。夏洛特,他們真實存在,而現在爐火的中心在這裡,在美國。」
「不可能!我………從沒看過他們呀?」
「除非你被他們召見,否則就不太容易看見他們,若是看見看起來也像普通人。」
「好吧,那就算這樣,跟我又有什麼關系?」
「大有關係,妳小時候發生過的怪事,好好想一想。」我突然想到我一年級時的一件怪事。當時我在教室喝水,喝到一半突然有個男生推了我一把:「嘿!死富婆,家裡很有錢嗎?」我生氣的把水潑到他身上。奇怪的事,水沒有潑了他滿身濕。

它們在他身上結冰了。一點、一點的結冰了。

事後當然沒人相信這件事。大家在我身後竊竊私語,害我被迫轉學,而且每年都發生類似的怪事。

「夏洛特,面對事實吧!妳不平凡。妳是混血人。」
我花了三秒鐘才反應過來。
「混血人?」
「就是半神半人。妳可能是混血人的後代或天神和凡人的孩子。怪事永遠發生在你身上,但妳也解釋不了,而且妳常常被迫轉學或被退學,成績也不太好,因為妳有閱讀障礙。妳知道的還很少,怪物不會來找妳,等妳知道越多,就越危險了。」
「等等,妳怎麼知道這麼多我的事?」
貝絲沒有回答我。『碰!』的一聲,人行道上出現了一個絕不可能出現的東西。它有著像南瓜車一樣的車身,駕駛人—一個藍眼睛、金頭髮,穿著一件橘色T-Shirt的男孩坐在裡面。最詭異的是,前面拉著車子的,是兩隻長了翅膀的馬!貝絲拉著我跑向那輛馬車。
「就是她?」男孩看著我說道。
「嗯。」
「不論如何,快上車吧!傑克說怪物離我們很近了。」
「傑克是………………」我的問題還沒出來,解答就出來了。街口一個打扮和車上的男孩相同的男孩出現了。他顯然才剛跑過很長一段路,有點氣喘吁吁的。
「快上車!牠們來了!」我被貝絲和傑克一起擠上車。原本看起來小小的車廂看起來卻又上車時的兩倍大,真奇怪,重點是居然沒路人注意到!
「出發囉!」駕駛馬車的男孩說。伴隨著後面詭異的叫聲,往天空(對,就是天空)飛去。

我突然有種奇怪的感覺,我覺得我將很久都不會回來了。

沒想到我的直覺居然這麼準哩!

(未完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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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我是個很喜歡寫故事的人
而且我的故事常和我喜歡的電影、影集或小說等致敬
例如夏洛特的好友貝絲
她的名字是從新世紀福爾摩斯—第三季第二季中,瑪麗提到的那位『不存在的好友』
貝克街221C(B)也是從這裡出來的
梅阿姨是神盾局特工(Agents of S.H.I.E.L.D)的Melinda·May
至於貝絲的父母就不用說了啊
大家都知道

希望我在小說裡埋的彩蛋有人發現
謝謝閱讀~~~請在下面留言評論一下
讓我的小說越寫越好優~~
波塞頓之女Charlotte·Danna·Stark,永遠效忠於阿蒂蜜斯女神,決不戀愛。#Be brave

劇情節奏蠻快的,而且對話跟描述都很多
已經很久沒看到這樣的作品了......
期待看到更多致敬的部分
Adam Ya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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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謝你喔~我會繼續努力Der^^
波塞頓之女Charlotte·Danna·Stark,永遠效忠於阿蒂蜜斯女神,決不戀愛。#Be brav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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